Tuesday, August 4, 2020

18 歲學生擬就管有易燃物認罪官質疑控方證據是否足夠證明被告意圖|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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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發起元旦大遊行,期間因發生激烈警民衝突,警方腰斬活動,多人被捕。當中 18 歲學生被指向警方水炮車投擲磚頭,及管有打火機及易燃液體等,被控刑毀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案件今(4 日)再訊,被告一度承認兩罪,惟主任裁判官錢禮聽取案情後指,就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涉案物品由被告背囊內搜出,並無證據指他會取出及使用,他警誡下亦無招認,質疑案情是否足夠支持法庭作出唯一合理推論,指被告管有涉案物品的意圖為破壞財產。控方最終申請押後案件至本月 11 日再訊獲批,以便諮詢進一步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控方回應裁判官質疑時指,雖然並無直接證據證明被告的意圖,但案發附近有非法集結及嚴重破壞事件發生,情況混亂及失控;並認為情況許可下,被告可立即取出包括高度易燃物在內的涉案物品,惟他於涉向水炮車投擲磚頭並轉身逃走時,已遭警方制服及搜查,故法庭可根據相關情況作出不可抗拒的推論,將被告定罪。

惟裁判官錢禮指控方已就被吿涉向水炮車掟磚,控吿他刑事毀壞罪,且並沒有控告他非法集結或暴動罪名。錢禮又一度提議控辯雙方就該控罪展開審訊,控方最終申請押後案件至本月 11 日再訊獲批,以便控方就該罪諮詢進一步法律意見。

辯方亦同意押後安排,並指控辯雙方於認罪協商時曾商討過相關事宜,及觀察到有其他裁判官曾作出相關推論。

被告陳業云(18 歲),被控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指他今年 1 月 1 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458 號至 468 號金聯商業中心外,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區政府的特別人群管理車輛;及於同日同地管有或控制一個塑料瓶載有 210 毫升環己烷、甲基環己烷及 19 克蔗糖的有機混合物、一把美工刀、一個打火機及一把鎚子,意圖損毀他人的財物。

案件編號:ESCC30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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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04, 2020 at 06:1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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