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非經本人自願同意,尤不得對任何人作醫學或科學試驗。被問強制檢測會否違反上述條例,政府消息稱需在公共衛生和個人自由之間取得平衡,要小心處理法律問題,正與律政司仔細研究有無充分公共衛生理據。
稱針對有病徵者及高風險區 林鄭:有的放矢
林鄭月娥昨稱,就強制檢測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法律工作已展開,為強制檢測提供一個法律基礎,會針對一些有病徵者,或有些已爆發的群組或有些感染風險比較高的處所或小區,舉例如早前貨櫃碼頭或院舍,又形容做法會是「有的放矢」。被問如何處理人權問題,她認同有些事情會限制人們的自由,需取平衡,一定會有足夠理據強制檢測,以得到公共衛生最大成效。
林永和倡設體溫門檻減爭議
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曾稱醫生指肺癆個案仍會通報衛生署,但家庭醫生林永和表示,過去甚少疑似肺癆患者拒驗,一般化驗並確診後,才會通報衛生署通報個案資料。他認為,現檢測安排有很多地方可改善,包括讓病人可在求醫當下留樣本、擴展回收樣本瓶時間至全日、加快檢測至24小時內有結果,相信能提高參與意欲,即使日後推強制檢測亦需解決上述問題。至於強制檢測門檻,他認為可定在體溫超過某個溫度去做,相信爭議較小;若納入流鼻水、喉嚨痕等輕微病徵,或致鼻敏感等病人都跌入門檻,應維持自願檢測,否則輕症者或對求醫卻步,倒行逆施。
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認為,適合向高危地方抵港者、正爆疫行業、高危地區居民、醫生懷疑染疫者強制檢測,而醫生有能力判斷病人是否疑似染疫,若病人拒絕,醫生可向其派樣本瓶後再通知衛生署,由署方跟進。
(疫情第三波)
October 28, 2020 at 04:4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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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檢測或違人權陳肇始:與律政司檢視- 20201028 - 港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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