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0, 2020

馬恩國: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行為明顯料警方掌握足夠證據才行動 - 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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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行為明顯 料警方掌握足夠證據才行動

馬恩國。資料圖

【橙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及四名壹傳媒高層等7人,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串謀欺詐等罪,今早被警方拘捕。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橙新聞》訪問時指,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十分明顯,相信警方必定是掌握了足夠證據才採取行動。

馬恩國表示,黎智英的主要控罪,即串謀欺詐及違反《香港國安法》,前者不是刑事罪,相信最後未必起訴;但後者是《香港國安法》的首次提控,出動了200名警員執法包括去拘捕涉案人士及到壹傳媒在將軍澳的總部搜查,相信警方必定是掌握了足夠證據才作出行動。

馬恩國指,《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內容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他指,行為有五種,其中第4種為「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馬恩國認為,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明顯,曾公開要求外國支持,亦有呼籲外國制裁香港,而且如果沒有黎在穿針引線,無人會知道香港高官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李家超等人的個人資料。

不過,馬恩國指,即使黎等人的罪名成立,現階段也難以估計罰則會如何,因為沒有判例,如果證據只顯示他只和低層次的外國勢力人士接觸,當然罪名會較少,但如是與美國總統特朗普或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見面,則判罰又會加重;同時,亦要看時間長短、是否成功促成外國勢力制裁香港或中央等。

對於是次黎智英兩名兒子及四名壹傳媒高層都分別被捕,馬恩國認為,警方的角度會以黎智英不能一個人去勾結外國勢力,必定有其他人幫手,直接或間接做穿針引線的工作,尤其是壹傳媒高層或涉及統籌及策劃,這些人或從中得益,結果導致香港或中央被制裁或出現敵對行動,因此相信上面提及的第二十九條(4)適用在這些人士身上。

責編:CK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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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0, 2020 at 05:3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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